【如此一位闻名遐迩、才华横溢的小说家怎么会沦落到跟市井小民抢兼职的落魄境地?但你千万不要觉得这是假冒的,一定要往下看.......
不行——绝对不能往下看!绝对不能让除我以外的人看到这一本日记!绝对不能!】
后面的纸页被钢笔大力划烂,拓印到书封上也只有一些胡乱涂写的圆圈,看不清接近半页的内容。
不过仅从这部分下句反驳上句,左脑攻击右脑的字里行间,便可看出堡主写日记时的精神状态并不怎么稳定。
周科倒是没当一回事,以自身作为参考,他觉得其余文学创造者都是差不多的德行。
【这是我第7次尝试丢掉那条诡异的女人手臂.......无论是挖土深埋,绑着石头沉入河底,还是亲眼看着它在火堆里烧成飞灰,那只左手都会在第二天清晨重新躺回我的枕边——我快要被逼疯了!
就在我犹豫要不要报警的时候,那个该死的混蛋终于给我回信了。
他对我的咒骂只字未提,仅在信中说:这只左手名唤“圣特蕾莎之手”,是圣女圣徒的遗骸,拥有实现五次愿望的奇迹.......
如果这封信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寄来,我肯定不会相信里面的内容,什么神圣遗骸,什么实现五次愿望,以为是在写小说呢?!
但是现在不一样,在我发现自己怎么都甩不掉这只左手之后,事情就无法用常理看待了。
我迫不及待地对着左手,也就是“圣特蕾莎之手”许下了第一个愿望——我希望自己能够写出赢得世人推崇的小说!
这是我自幼以来的梦想,为此我呕心沥血,整日花费大量时间在写作上面,却屡屡被出版社拒之门外,心中的宝物摞成了不值一顾的废纸。
那时的我多么渴望愿望成真,可许愿当天除了圣特蕾莎之手的拇指弯曲了下来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我嘲笑自己的愚蠢,憎恶恶俗的欺骗.......直到第二天,一位警官找上门,说是房东看到我经常在夜里偷偷摸摸外出,害怕我在干非法勾当。
我没办法对此作出解释,总不能说自己在夜里外出,是在想方设法地摆脱一只断手吧?
那位眼神精明的警官看出了我的心虚,二话不说就闯进屋里搜查。
眼看他即将翻开捂住圣特蕾莎之手的被子,我脑子一热,奋不顾身地冲上去撞他。
岂料警官体格结实,愣是没有被身材消瘦的我撞动,只是趔趄着倒退了几步。
然而就在他即将站稳之际,好巧不巧地踩到了地上的钢笔。
踩在上面的脚猛地一打滑,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仰倒,后脑勺非常不幸地砸到了床头柜的尖角上,人当场没了呼吸。
大量喷出的鲜血,仿佛是一场淅淅沥沥的太阳暖雨,有些溅到了我的脸上,有些洒进了昨夜忘记合上的墨水瓶里......
我当时害怕极了。
但不知怎的,脑中的思绪却比平时清晰百倍,身体几乎是不由自主就行动起来。
首先,我将警官的全部衣服脱下,抹去上面的血迹,再给自己套上,最后戴上警帽,衣衫的领子竖起,尽可能地挡住整张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