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刁妇!你可知我《?大启律例》?中有写:?诸共犯罪者,?以造意为首,?随从者,?减一等……”知府说完还解释道:“就是说,大家一起犯罪,出主意的就是首犯,跟在后边的罪犯罪行减一等。”
知府又问苏货郎:“你与几人有私?”
“两个,就两个,一个是荷花,一个是夏寡妇。夏寡妇没给过我银两,倒是在她那吃过几次饭,而且夏寡妇是自己愿意的。”苏货郎战战兢兢的回答:“倒是有些妇人买我的东西会多给我几个大钱,但我没主动要!”
“教自己儿子与人通奸!你这老虔婆还有何话说!”知府大人义愤填膺:“你儿子孝顺,听信你的蛊惑,去骗取女子财物,得了银钱就交与你使用。你这就是首犯!”
江婉知道知府大人有些同情苏货郎,但看这架势知府大人还想帮苏货郎脱罪。这么说,苏货郎还适合第二条:缓决,缓决首先是罪行属实,也有危害性,但有值得怜悯的情节,现在就是做实了有缓决的情节。
老太婆当然不肯认罪,但知府就是当地的土皇帝,何况这老太太十分可恶,江婉都不帮这老婆子说话。
最后两母子押入大牢,等马蹄村的村民来了再继续审问。官府的人训斥了荷花后放了荷花一家回去,又斥责了苏家一族抢孩子的人,勒令以后都不许再去找荷花家的麻烦。最后苏家人还因冲撞县主,每人领了十大板子后被赶出了衙门。